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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灵政办〔2023〕223号)

2024-03-27 10:05:00     来源: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上级驻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5

(此件公开发布)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148号)、《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市政〔20219 号)和《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市政办〔202310号)精神,结合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现代化迈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提升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残疾人根本利益,创新残疾人服务方式,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促进社会公平,营造浓厚助残扶残氛围,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坚持兜底保障。织密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体系,优化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并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固根提质。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提升残疾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统筹协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强化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能力,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提升残疾人平等发展、融合发展、共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构建残疾人事业新发展格局,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融合教育、权益维护、文化体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明显提高,残疾人获得更为专业更加精准的康复服务,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助残扶残氛围更加浓厚,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地实现,残疾人能更加平等自信地融入社会。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

与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

500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95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5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类别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85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85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

——

500

约束性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防止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残疾“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依法保障残疾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共享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2.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主动发展、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有关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政策衔接,统筹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费用减免。加强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持续开展“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16周岁以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及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建设的县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示范作用。大力发展和扶持助残类社会组织。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联系统和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4.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按规定落实政策,为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进行补贴,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推进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人购买工伤保险,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商业保险产品,开展财产信托等服务。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优待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出入境提供便利。完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建立包括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在内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全县残疾人提供良好的康复、就业、文创技能培训和体育运动等服务。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将农村低收入残疾人住房纳入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范围,通过居民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安全。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和回归社区安置的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成年后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支持和服务政策,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力度。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在核算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用人单位应合理确定入职体检条件,提供无障碍环境,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

2.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行动。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到2025年,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原则上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残疾人。对正式招录(聘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对新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统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等新形态就业。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加大盲人按摩培训,提升盲人就业技能,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3.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广西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等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自治区残联和市残联开展的线上线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农村残疾人技术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术能手建立工作室。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多样性、实用性和有针对性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选拔残疾人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

4.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质量。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为残疾人就业牵线搭桥。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支持、岗位开发等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三)加强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

1.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优先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持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2.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鼓励县内公办及民办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开展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年度核查,确保康复质量,提高康复水平。支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人员业务培训,鼓励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教学技能大赛。

3.优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严格申请、筛查、评估、审核程序,层层把关,确定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服务对象。结合年度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情况,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效率和资金执行率。适时对受助残疾人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跟踪调查,做好对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和服务的监控,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

4.增强残疾预防能力。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和出生缺陷防控等工作,通过“残疾预防日”“爱眼日”“爱耳日”等一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残疾预防工作,提高残疾防控意识,增强残疾预防能力,降低出生缺陷致残率。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

(四)提升残疾人教育和文体服务水平

1.完善残疾人教育发展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推进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落实从学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残疾学生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支持服务体系,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便利。

2.加大特殊教育保障力度。根据残疾学生规模、类型、分布等情况,合理布局和配置特教班、资源中心(教室),办好1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或特教学校,发挥医教结合优势,实施特殊教育。加强未成年残疾人家庭教育。创新培养方式,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3.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走读广西”“文兴广西”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图书馆无障碍阅览室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为盲人提供盲人读物、有声读物等。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提升基层残疾人文化服务水平。

4.推动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身边化。推荐、选拔、输送和培养一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进入广西队、国家队,参加残奥会、听障奥运会、世界特奥会、全国第十二届残运会暨第九届特奥会和广西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五届特奥会等重大赛事。

(五)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1.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建设。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政策体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等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2.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持续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无障碍功能,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继续实施“扶残维权工程”,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培育一批懂残助残爱残的法律工作者队伍和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方便残疾人诉讼。及时受理残疾人诉求和信访。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优化应急场所无障碍环境,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防灾减灾设施。加大涉残重大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各级人大、政协提高残疾人代表、委员的比例并提供履职便利。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3.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生活无障碍品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建设无障碍公共厕所。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开展无障碍环境出行体验,积极反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新建、改造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工程等设计、验收环节,应当征求残联意见。

4.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推进智能化服务要适应残疾人需求,智能工具应当便于残疾人日常生活使用。

(六)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环境

1.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大力宣传我县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树立我县各领域残疾人典型榜样,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2.加强社会化助残服务。坚持残疾人事业专业化发展和社会化运作,通过政策引导和平台搭建,鼓励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助残服务,主动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扶残助残工作,由单一服务变为多元服务,不断推进助残服务社会化进程。通过购买社会组织助残服务,形成“残联主导推动、社会协同运作、多元模式并行、服务项目互补”的社会助残服务格局。围绕日常照料、就业支持、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助残志愿活动。

3.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将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数字化服务应用。完善残疾人口基础信息、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的联通共享。

4.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加强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推进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生活需求。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加快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吸引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在“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基础上,创新残疾人证办理模式,力争实现办理残疾人证“只跑一次”。

(七)夯实残疾人组织基础体系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县和乡镇残联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各县要将乡镇残疾人服务工作列入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推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在联系、维权、服务等方面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2.加强基层组织服务模式创新。发挥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残疾人工作中“指挥棒”作用,增强统筹指导能力,推动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残疾人协会规范化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活动。协调社会组织开展好各类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

3.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优化残联领导班子结构,继续选优配强挂(兼)职副理事长。乡镇残联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可由党群服务中心1名领导担任;设副理事长1名,由乡镇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还可以设挂(兼)职副理事长1—2名。配齐配好村(社区)残疾人协会领导班子,推进公益性岗位安置或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乡镇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保障和提高专职委员补贴待遇,健全专职委员工作培训考核机制,打造稳定、实干、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和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与服务能力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残疾人社会工作者队伍。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统筹安排经费。加强对残疾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断完善政府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

(三)加强监测督导。县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各负其责,共同组织实施。加强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将规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十四五”期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

政策解读:灵政办〔2023〕223号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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