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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灵市监处罚〔2024〕151号
2024-08-16 16:04:00 来源: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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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桂林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家惠超市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3718849601R
住所(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镇灵南路商贸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王秀荣
身份证件号码:412728********6865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申请予立案。
经查明,“调味鸡软骨串掌中宝”是2023年7月5日从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玲美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的,共采购了3包,进货单价是****元/包,即进货单价是****元/串,销售价是****元/串,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8串,扣押了30串,本案货值为76.00元,违法所得6.1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合法性。
2.供货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销售单、检测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按要求进行了索证索票。
3.该公司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刘金钗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被调查人身份及委托权限。
4.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5.商品销售明细报表1份,证明超保质期后销售的事实。
2024年08月0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本案《行政处罚告知书》(灵市监罚告〔2024〕158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任何陈述或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现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2、没收违法所得6.16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06.16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财务股(地址: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灵北路14号三楼)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凭缴款通知书将罚没款缴到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财政专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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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二 份,一 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