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政府惠民信息微信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灵市监处罚〔2024〕188号
2024-08-23 16:55:00 来源: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事人: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慈安堂大药房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3MA5KBHF06P
住所(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潭下镇建设街第1、2层5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曾良华
身份证件号码:450304********1010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2024年08月0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本案《行政处罚告知书》(灵市监罚告〔2024〕157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近来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家庭负担重,申请减轻处罚至6000元。经复核,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错态度好,并保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在案件调查中能够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态度端正,且社会危险性较小。我局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于2024年8月23日组织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经局领导讨论决定,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同意采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决定对当事人的罚款处罚予以减轻,罚款 6000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现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荷乌通更菊花乌龙调味茶”1盒;
2、罚款6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600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财务股(地址: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灵北路14号三楼)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凭缴款通知书将罚没款缴到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财政专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点此进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