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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疾控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 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印发广西“明眸皓齿 壮美少年”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2024-11-27 11:10:0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与免疫规划处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局、财政局、体育局、中医药局,共青团各市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区学校卫生工作基础,有效遏制学生常见病低龄化高发态势,我们制定了《广西“明眸皓齿 壮美少年”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疾病预防控制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体育局 ??????????????????????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广西“明眸皓齿 壮美少年”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巩固拓展我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近视防控、健康口腔等工作部署,以近视防控为抓手,聚焦近视、龋病、肥胖和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筛查与干预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水平,落实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着力遏制学生常见病低龄化高发态势,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全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监测及干预范围,最大化发挥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调动和整合自治区眼视光学、口腔医学、营养学、康复医学、中医药和民族医学等领域的优势医疗力量与技术资源,发挥卫生健康重点平台支撑作用,聚焦于可推广、可复制的技术手段,全面提升近视、龋病、肥胖和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监测及干预能力。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3年基础上每年降低0.5至1个百分点;力争全区儿童青少年患龋率在2023年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儿童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进食甜食频率每天1次及以上的比例小于30%、每天用含氟牙膏刷牙2次或以上的比率大于40%;0-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营养不良率每年下降0.5%;脊柱弯曲筛查阳性者干预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机制。
各级疾控主管部门与卫生健康、教育、财政、体育、共青团等部门建立协商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并根据学校卫生工作责任目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活动。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保证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专项行动。
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筛查和综合干预,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加大0-6岁儿童、学龄儿童与近视人群的干预力度,控制近视低龄化高发态势,控制高度近视发生率。
(三)实施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专项行动。
开展儿童青少年口腔筛查和适宜技术干预,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提高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口腔健康行为形成率,提升龋病防治适宜技术的覆盖率,降低患龋率。
(四)实施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专项行动。
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营养不良等营养问题筛查和综合干预,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有效控制肥胖率和营养不良率。
(五)实施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治专项行动。
开展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筛查,精准识别脊柱弯曲异常人群,有效建立脊柱健康档案,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教,提高脊柱弯曲异常人群干预率。
(六)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技术力量。
组建4家自治区级技术指导中心,指导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一是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中心,牵头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协作单位: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二是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技术指导中心,牵头单位: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协作单位: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三是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技术指导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医院,协作单位: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四是广西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牵头单位:自治区江滨医院,协作单位: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升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和儿童青少年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总体设计、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疾控主管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定监测与干预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队伍。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学校做好筛查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保障相关工作经费。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大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积极传播科学健身知识,推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共青团负责加强儿童青少年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自治区级各技术指导中心要加强对全区各地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疾控(卫生监督)机构要定期对学校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设备开展监督检测,并形成监督报告报本级疾控主管部门,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学校提出整改建议并追踪整改成效。自治区疾控主管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自治区级技术指导中心进行考核。各技术指导中心要发挥技术专长,每年对医疗机构人员开展至少1次专业培训,并指导各地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开展公共卫生干预行动,要开发符合广西本土实际的科普宣教材料,用于各地开展宣教活动。
附件:1.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2.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3.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4.广西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附件1
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一、工作目标
根据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国家疾控局印发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近视防治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全面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新发率及高度近视发生率。总体近视率防控目标以2023年数据为基准,每年下降不低于0.5%。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近视率每年下降不低于0.5%。高度近视发生率逐年下降。近视学生矫治率以及矫治合格率在2024年基础上,逐年提升不低于5%。眼轴、角膜曲率的检测覆盖人群不低于监测学生的5%。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
依托年度广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开展视力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区)。每个市所辖城区内10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2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综合性大学),县(市)7所学校(2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普通高中),若城区无综合性大学,则确保每个市至少有1所综合性大学参与调查。各地以2023年监测的学校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监测范围。在被选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各年级,大学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确保每个年级至少80人。幼儿园大班5岁半到6岁半学生抽取80人(如果被抽取学校(幼儿园)监测学生数量不足,可在本城区或县(市)辖区内就近选择同等类型学校(幼儿园))。监测对象根据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监测内容。
检测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远视力、屈光指标,大学生仅检测远视力指标,有条件的地区抽取5%的近视学生进行矫治率以及矫治合格率的调查,探索开展眼轴发育指标监测。小学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同步完成健康影响因素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形式调查学校及家长对筛查结果的知晓率及就诊率,促进三级预警干预。
(三)公共卫生干预。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视力问题,以《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为指导,对学生、学校、家庭和社区持续开展视力防控干预工作。
1.专项指导行动。进一步扩大近视防控专家队伍,以学生常见病监测项目学校为基础,每学期到学校对学生视力防控工作进行至少1次技术指导,开展至少1次近视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倡导儿童青少年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近视防控知识和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职工进行至少1次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和普及,对《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学校卫生标准进行宣贯、督导和检查,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入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落实工作。
3.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行动。在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把近视防控、口腔健康、肥胖、脊柱弯曲异常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合理作息、均衡膳食、科学运动、保持良好姿势等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指导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卫生和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改善学校视觉环境。学校应根据《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采光与照明环境。正确选择教辅材料,提高课桌椅分配符合率,降低近视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反馈监测结果,及时将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反馈给家长,家长对学生视力检查结果知晓率应达100%,充分引导家长重视学生近视防控工作,掌握近视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视力健康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足量日间户外活动时间。
6.重点人群精准化干预行动。筛查机构要在筛查完毕后一个月内将筛查结果分析报告反馈给学校。各地对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进行分级管理,针对不同视力、不同近视程度的人群进行针对性的个性化矫治。针对监测中发现的患有近视的学生或高度近视、高度远视、高度散光的学生,要求立刻就医,科学配镜和治疗。建立健全学生视力档案,及时追踪、定期检查,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学特色,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近视与高度近视带来的危害。有家族遗传的高度近视学生,可建议进行家族系基因等检查。建立特殊就诊渠道,提高重点人群就诊便捷性。
三、技术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建立起稳定的筛查队伍,筛查机构由当地疾控主管部门确定后,报自治区疾控局备案,严禁无医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筛查。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中心要加强对各地筛查机构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近视防控专家的作用,构建各级近视防控专家库开展近视防控工作。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本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中心。
(二)规范筛查技术。
各地要严格按照《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流程及防治规范》开展筛查工作,同时做好质量控制。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统一调配各监测点的筛查仪器,各地配合做好仪器调配工作。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中心每年组织筛查机构开展至少1次筛查技术培训。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学校校医及教职工开展近视防控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近视防控工作技能。
(三)强化宣传干预。
广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导中心要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教职工、家长、学生等对象组织开发形式多样的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材料。各地要利用好科普宣教材料,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视力防控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度。
附件2
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扎实推进广西健康口腔工作,降低儿童青少年患龋率。在2023年基础上,力争全区儿童青少年患龋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儿童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进食甜食频率每天1次及以上的比例小于30%、每天用含氟牙膏刷牙2次或以上的比率大于40%。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
依托年度广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开展口腔健康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区)。每个市所辖城区内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综合性大学),县(市)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普通高中)。若城区无综合性大学,则须确保每个市至少有1所综合性大学参与调查。各地以2023年监测的学校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监测范围。在被选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各年级,大学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确保每个年级至少80人。监测对象根据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监测指标。
检测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学生龋齿、龋失、龋补情况。小学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完成健康影响因素问卷。
(三)公共卫生干预。
针对当地儿童青少年龋病问题,以《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为指导,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龋病干预工作。
1.专项指导行动。组建龋病防控专家队伍赴学校对学生龋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以“全国爱牙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学生营养日”“全民营养周”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将口腔健康教育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开展龋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的饮食方式和口腔卫生行为。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
2.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结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龋病防控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健康口腔与龋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3.健康父母行动。充分利用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口腔检测结果,引导家长重视学生龋病防控工作,掌握龋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学生口腔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口腔卫生行为习惯。
4.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针对监测中发现的患龋病的学生,建立健康档案,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龋病带来的危害。
5.儿童口腔局部用氟干预行动。选择4个地市1.6万名3-6岁学龄前儿童,并逐步扩大干预儿童群体范围,对已签订“知情同意书”且无局部用氟禁忌证的3-6岁儿童,由医疗机构提供口腔健康检查和局部用氟。每半年进行1次涂氟。
6.儿童口腔窝沟封闭干预行动。选择全区53个市(县)的7-9岁儿童共9.9万颗牙,并逐步扩大干预儿童群体范围,通过口腔健康检查,按适应证标准筛选出窝沟封闭适宜人群(学龄阶段儿童),由筛查医疗机构对已签订“知情同意书”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
三、技术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建立起稳定的监测队伍,监测机构由当地疾控主管部门确定后,报自治区疾控局备案。要确定儿童口腔局部用氟干预行动、儿童口腔窝沟封闭干预行动的定点筛查机构,定点机构由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技术指导中心确定,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备案,严禁无医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开展监测和筛查。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技术指导中心要加强对各地定点筛查机构的指导。
(二)规范筛查技术。
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技术指导中心每年组织筛查机构开展至少1次筛查与干预技术培训,各地在自治区级培训后组织本级培训,提高相关人员龋病防控工作技能。
(三)强化宣传干预。
广西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与预防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发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教职工、家长、学生的龋病防控科普宣教材料。各地利用科普宣教材料,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龋病防控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度。
附件3
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一、工作目标
(一)肥胖防控目标。
以2019-2023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为基线,2024-2027年0-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为实现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零增长奠定基础。
(二)营养不良防控目标。
各地以2023年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为基础,营养不良率每年下降0.5%。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工作。
依托年度广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区)。每个市所辖城区内8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综合性大学),县(市)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普通高中)。若城区无综合性大学,则须确保每个地市至少有1所综合性大学参与调查。各地以2023年监测的学校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监测范围。在被选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各年级,大学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确保每个年级至少80人。监测对象根据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监测指标。
检测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大学学生身高、体重。小学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完成健康影响因素问卷。
(三)公共卫生干预。
针对当地儿童青少年肥胖、营养不良等营养问题,以《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食养指南(2023版)》《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为指导,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工作。
1.专项指导行动。组建营养问题防控专家队伍,以学生常见病监测项目学校为基础,结合“全民营养周”和“学生营养日”,到学校对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肥胖和营养不良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倡导儿童青少年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职工进行至少1次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和普及,继续对《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与肥胖筛查》(WST586-2018)、《7岁~18岁儿童青少年高腰围筛查界值》(WST611-2018)、《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WST456-2014)、《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2024年版)》《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食养指南(2023版)》《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等学校卫生标准进行宣贯、督导和检查,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入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落实工作。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结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健康体重、合理作息、科学运动等肥胖、营养不良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健康父母行动。加强育龄妇女孕期体重管理,将营养评价、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开展孕妇营养筛查和干预,促进孕前维持适宜体重、孕期定期监测体重,预防孕期体重过度增加或增重不足。加强监测信息反馈,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测系统及时向家长反馈监测结果,家长对学生体检结果知晓率应达100%,引导家长重视学生肥胖、营养不良防控工作,掌握肥胖、营养不良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学生营养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5.重点人群精准化干预行动。针对监测中发现的生长发育迟缓、消瘦、超重及肥胖的学生,建立有效追踪档案,建档率应达100%。针对肥胖、营养不良的学生提出个性化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保证学龄前儿童在正常的天气情况下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求为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儿童提供个体化的营养处方和运动处方。医生对肥胖合并疾病的儿童进行专业治疗。肥胖儿童青少年每周测量1次身高和晨起空腹体重,制定体重管理目标。儿童青少年单纯性肥胖不建议进行药物和手术治疗;重度肥胖或伴有其他代谢性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可以进行多学科协作下的临床治疗。营养不良儿童加强体重管理,科学利用《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食养指南(2023版)》进行食养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学特色,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肥胖和营养不良带来的危害。
三、技术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建立起稳定的筛查队伍,筛查机构由当地疾控主管部门确定后,报自治区疾控局备案,严禁无医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筛查。
(二)规范筛查技术。
各地要使用合格的筛查仪器,按照规范的技术要求,开展筛查工作。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技术指导中心每年组织筛查机构开展至少1次筛查与干预技术培训,各地在自治区级培训后组织本级培训,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校医及学校教职工开展肥胖、营养不良防控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营养问题防控工作技能。
(三)强化宣传干预。
广西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管理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发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教职工、家长、学生的肥胖、营养不良防控科普宣教材料。各地利用科普宣教材料,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肥胖、营养不良防控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度。
附件4
广西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一、工作目标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规范推进全区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工作,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脊柱弯曲筛查阳性者干预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监测范围。
依托年度广西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开展脊柱健康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区)。每个市所辖城区内7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2所普通高中、1所中等职业学校),县(市)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普通高中)。各地以2023年监测的学校为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监测范围。在被选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各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确保每个年级至少80人。监测对象根据学校卫生工程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二)监测指标。
检测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脊柱弯曲情况。小学四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完成健康影响因素问卷。
(三)公共卫生干预。
针对当地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问题,以《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为指导,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脊柱弯曲异常干预工作。
1.专项指导行动。组建脊柱弯曲异常防控专家队伍,以学生常见病监测项目学校为基础,每学期到学校对学生脊柱弯曲异常防控工作进行至少1次技术指导,开展至少1次脊柱弯曲异常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倡导儿童青少年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在校职工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职工进行至少1次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和普及,对《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中小学生书包卫生要求》(WST585-2018)等学校卫生标准进行宣贯、督导和检查,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入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落实。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结合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同步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脊柱弯曲异常防控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科学运动、保持良好姿势等学生脊柱健康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督促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卫生和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提高课桌椅分配符合率,降低脊柱弯曲异常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由父母实施的家庭脊柱健康监测是早期识别脊柱弯曲异常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监测信息系统及时向家长反馈监测结果,结果告知率应达100%,引导家长重视学生脊柱弯曲异常防控工作,掌握脊柱弯曲异常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健康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姿势习惯,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育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针对筛查中发现脊柱弯曲异常的学生,建立有效追踪档案,建档率应达100%。筛查机构应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1)评定结果为“正常”的受检者不需要进行干预,定期监测随访,并鼓励受检者继续保持良好习惯。(2)评定结果为“姿态不良”者,需改变不良行为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定期复查,建议以6-12个月为周期进行随访。(3)评定为“脊柱侧弯或脊柱前后弯曲异常”阳性者,应将筛查异常结果告知家长。派发脊柱弯曲异常的科普手册,并积极建议其在3个月内转诊至对应专科门诊,由脊柱弯曲异常相关专科医生进行再次筛查,并依据筛查结果决定是否由专业放射科医生拍摄站立位全脊柱正侧位X线片以明确诊断。(4)评定为“脊柱侧弯或脊柱前后弯曲异常”阳性者经过正规医院进行确诊后,干预方法按照《2011年国际脊柱侧弯矫形和康复治疗协会指南》《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GB/T16133-2014)执行,推荐:Cobb角<10°:观察,定期常规筛查;Cobb角10°-20°:物理治疗;Cobb角20°-45°:物理治疗/+矫形鞋垫/+支具,定期复查;Cobb角>45°,依据患者实际情况,建议手术,术后仍需进行相应的康复治疗。(5)随访:可疑或确诊为脊柱弯曲异常的儿童青少年,建议定期到有资质的医院复查及评估脊柱发育状况(建议每6-12个月1次),直到骨骼发育成熟为止。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学特色,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脊柱弯曲异常带来的危害。
三、技术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建立起稳定的筛查队伍,筛查机构由当地疾控主管部门确定后,报自治区疾控局备案;筛查机构尽量与视力筛查机构统一,儿科、骨科、康复科等相关临床科室应设置齐全,严禁无医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筛查。
(二)规范筛查技术。
各地要使用合格的筛查仪器,按照规范的技术要求,开展筛查工作。广西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每年组织筛查机构开展至少1次筛查与干预技术培训,各地在自治区级培训后组织本级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脊柱弯曲异常防控工作技能。
(三)强化宣传干预。
广西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治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开发及更新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教职工、家长、学生的脊柱弯曲异常防控科普宣教材料。各地利用好科普宣教材料,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脊柱弯曲异常防控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认知度。
